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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全市2008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工作实施办法

  6、受聘人员的管理以乡镇(街道)为主,聘期内应在村(社区)里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各区县、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更多的单位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向往农村基层,真正引导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发挥作用。

  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组织好招聘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加强调研与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及时了解招聘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映沟通。各级教育、财政、民政、农业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3、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条件,切实选拔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大学生到农村工作。招聘工作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淄博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报名表》
  2、《报考淄博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诚信承诺书》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淄博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培养方式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

手机:

毕业院校

 

专业(全称)

 

毕业年度

 

身份证号码

 

报考区县

 

在校担任职务

 

     
  

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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