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全市2008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工作实施办法


  (三)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对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由各区县、高新区自行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在报名点和查询网站公示),公示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培训上岗

  受聘大学生上岗前,各区县、高新区要集中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村(社区)的基本情况等,同时也要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培训时间一般为3-5天。

  已被正式确定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大学生,由所在区县负责确定村级工作岗位。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受聘高校毕业生的能力和素质,科学合理地安排其工作岗位和职务,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七、待遇及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参照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招聘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和保险待遇,确定受聘人员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所在乡镇(街道)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参照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待遇确定受聘人员聘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安排担任一定职务。

  4、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对优秀受聘大学生进行重点培养使用。受聘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市委组织部将通过考察、考核等方式,从统一招聘的大学生中确定100人,进行重点掌握,加大培养力度,加快成长步伐。

  5、在村(社区)工作满2年后,3年内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省属、市属院校研究生的,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