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今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0日-12日
每人限报考一个区县。报名者需填报《淄博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报名表》(附件1)、《报考淄博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每人70元。
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69号)相关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时减免笔试、面试费,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各区县、高新区负责对报考本区县的毕业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查工作应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9月20日
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4:00-16: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总成绩。
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以区县为单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本场面试成绩,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为了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如报考人数较多、面试不同时、不同组的职位,可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即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x修正系数(同一职位全部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