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全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意见
(鄂政发〔2008〕4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农村流通先导作用,进一步搞活全省农村商品流通,繁荣农村市场,把我省建成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物流基地,现就构建全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正确处理好农业生产和农村流通的关系、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关系,将农业和农村经济纳入整个经济循环。而经济发展与繁荣必然以发达的流通业为先导条件,没有农村流通现代化,就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省农村现代流通业发展较快,市场主体日益多样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流通业态逐步完善,市场日趋繁荣活跃。但受“重生产轻流通”、“重城市轻农村”等传统思想的影响,全省农村市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网络拓展不够,且现代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程度不高;流通主体培育力度不够,有规模、有实力、着力参与农村流通的龙头企业不多;市场不够规范,竞争不尽公平,经营成本较高;农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经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努力实现全省农村现代流通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十一五”时期,积极培育一批机制灵活、管理先进、面向农村的大型农村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扶持一批贸工农一体化、内外贸相结合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初步形成以乡村零售网点和集贸市场为基础,以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连锁配送中心为骨干,以供销社和大中型农村流通企业为主体,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协调发展,城乡市场相互融合、内外贸易紧密联系,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