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劳社信[2008]6号)
各市、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卡建设是金保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劳动保障业务互联互通必要的基础工作。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全国通用和一卡多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劳动保障服务。我市从2006年开始在吴江市试点发行社会保障卡,目前已经发卡66万张,使用情况良好。昆山市也正在进行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相关筹备工作。对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是当前金保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加强全市社会保障卡的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卡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现对社会保障卡建设提出如下要求,请按照执行。
社会保障卡建设总的要符合《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劳社部函〔1999〕213号)、《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LB002-2000)、《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劳社信[2008]3号)和《关于转发省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卡发放和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苏劳社信[2008]5号)的要求。为防止重复建设和通用性障碍,各地在整体更换劳动保障应用领域的IC卡时不得再自行制发社会保障卡,必须按要求发行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卡。一、关于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工作准备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流程较为规范,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
(2)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资源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网络;
(3)业务和信息系统管理达到一定水平,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4)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快速完成使社会保障卡切实达到应用目的的系统布局等。
符合条件的发卡地区拟发行社会保障卡,应当制定社会保障卡建设方案,包括IC卡应用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卡商及卡芯片情况、卡面式样、费用来源、扩展应用及合作单位情况、日常管理及机构、网络及机房构架、业务流程及数据交换方式等。社会保障卡方案的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由于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密钥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省、地市三级进行管理,本市各地发行社会保障卡注册的发行机构均为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卡建设方案应当报我局审核同意后,予以分配区域代码,允许使用密钥系统,才可开始发行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