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8年主要任务的通知

  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中部六省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根据转移支付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出台新的转移支付政策时,考虑中部六省243个县(市、区)比照西部地区有关政策和补助标准的因素(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和中西部部分地区高等学校招生协作计划,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中部地区“211工程”和“985工程”学校建设,加快中部地区5所省部共建高校的发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江西、湖南、湖北等省共同开展跨省区血吸虫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加大对中部地区艾滋病集中区的监控力度,加强艾滋病治疗的新药攻关,构建重大传染病的防治体系。继续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中部地区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推进中部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省广电局、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大力推进“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农村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厅、省农委)。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省体育局)。研究制定加强中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实施公务员对口培训工程,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省人事厅)。加强中部地区外派劳务基地建设,在中部地区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搞好因政策性关闭破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分流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委)。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优先在中部地区开展覆盖村干部、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省劳动保障厅)。制定和实施廉租住房发展规划,中部地区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县要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积极推进中部老工业基地城市和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加强社区服务和困难群体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

  八、加强资源节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抓紧编制雨雪冰冻灾害后灾区森林生态恢复规划(省林业厅)。实施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海河、淮河、巢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沿江和湖区周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加强重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省水利厅、省环保局)。加强中部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省水利厅、省建设厅)。在中部地区建立以发电为主的水库生态调度制度(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继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提高中部地区防洪除涝减灾能力(省水利厅)。支持中部地区的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老矿山深部扩大勘查或开采项目建设。全面启动中部六省丘陵山区有关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加大中部地区污染减排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监管(省环保局、省经委)。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