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8年主要任务的通知


  五、促进城市群和县域发展。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继续支持和推动安徽省开展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工作(合肥市政府,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启动国土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落实中部地区有关土地利用政策,在中部地区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改革试点。制定鼓励中部六省开展建设用地整理的政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加快中部地区特别是城镇密集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审核(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推进中部地区城市群轨道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完善“中部六省城乡规划会商合作机制”,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中部六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建设厅)。指导帮助遭受冰雪灾害的中部各省制定和实施供水、污水处理、供气、道路桥涵修复通行等恢复重建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在中部地区建立统筹区域发展联系点,探索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优化乡镇布局的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强化扶贫开发工作措施,加大整村推进工作力度,实施“雨露”计划,加强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大别山、井冈山地区的科技扶贫开发,加快移民搬迁扶贫,在条件适宜地区实行集中连片开发(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编制和实施中部各省人口发展功能分区规划,探索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在城镇定居、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统筹解决人口发展问题的新途径(省人口计生委、省农委、省公安厅)。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加强农村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省农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

  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完成《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制定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政策措施(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继续推动中部地区积极、合理、高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支持(省经委、省环保局、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推进“万商西进”工程,继续办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在中部地区有条件的现有开发区内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合肥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支持中部地区扩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中部地区建设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和基地企业(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加快中部地区的文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中医药和会计服务等服务贸易发展(省文化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加大对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的各项海关政策措施的督察落实力度,研究编制包括中部地区在内的全国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加强中部地区大通关和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完善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合肥海关)。组织实施跨省区、跨区域的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和联合攻关(省科技厅)。指导中部地区参与泛长江三角洲、泛珠江三角洲、京津冀都市圈相关地区的区域发展(省发展改革委)。鼓励中部地区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强对中部地区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省商务厅)。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