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构建农村首席信息官制度。要利用全国对口支援库区和主城“一对一”帮扶政策,采用委派和兼职等多种方式,设立具备项目实施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行政权限的农村首席信息官,对实施项目所需的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一是在劳务输出、农业产业化、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信息化培训等领域,因地制宜地分类设立首席劳务信息官、首席技术信息官、首席商务信息官、首席教育信息官、首席医疗信息官、首席培训信息官等。鼓励首席信息官与信息员、农村经济组织、运营商、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组成利益共同体,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二是依托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各类农业信息网等,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提高农村信息员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发布的能力,及时向农民发布生产生活所需的各项信息和农产品供求信息。到2012年,争取实现培训和委派首席信息官1000名,信息员10000名,利益共同体500个以上。
5.构建农村信息技术应用激励机制。建立农村基层利用信息技术的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推广应用RFID (射频识别技术)、LED(发光二极管)等一批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提升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一是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典型评选,对取得明显效果的基层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从相关资金中予以奖励。通过典型应用案例的分析解剖,开拓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深入应用。二是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部门联动”方式推动农村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转化。要结合本地区和信息服务产品的实际情况选择示范点,扩大宣传、制造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变被动式的推广为主动式应用。三是建立农村信息化评价基本框架和机制,及时准确地洞察农村信息化相关主体,尤其是农民群众对农村信息化的态度和要求,政府与市场联动,城市与农村联动,供给与需求联动,真正发挥信息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作用。四是广泛吸收民间资本,发展多元投资主体,拓展银行、证券、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等多种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农村信息技术应用项目。
6.构建低成本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的激励机制。要大力发展低成本信息产品,把我市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适合后发地区信息化发展的国家低成本信息产业示范区。一是集中配置相关要素资源,下大力气建设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为低成本信息产品的芯片生产创造条件。要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制定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国内外著名企业在重庆建设网络计算机、低成本笔记本电脑、低价手机等信息产品制造基地。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设备厂商、通信运营商开发、提供、经营低成本网络平台系统和终端产品。二是要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按照信息产业发展部署,建立奖励机制,促进面向国际市场的低成本信息产品基地建设。对于适应农村特点、方便农民使用、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低成本信息系统和产品,政府将优先采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化资金的使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发展低成本信息产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7.构建城乡业务流程重组与区域信息合作激励机制。一是要紧紧抓住国内外电子信息产业转移机遇,积极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外包产业。同时,要充分利用区县(自治县)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优势,加快建设一批承接沿海地区和重庆市内电子信息产业转移的“飞地”,提升发展水平,扩大就业机会。二是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政府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在区县(自治县)建立外包基地。积极鼓励电信运营商、传统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企业重组业务流程,将主城区非核心数字化业务向区县(自治县)以下地区转移,建设呼叫中心、外包基地等。三是加大信息化应用、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力度,整合政府、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的相关信息资源,全面建设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区域物流信息平台、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城乡一体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平台等一批区域性信息平台,率先实现“一小时经济圈”内城市建设与运营、政府管理与服务、企业生产与销售、居民学习与生活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增强对“两翼”以及长江上游地区的信息扩散和服务能力。四是加强与经济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工程、咨询服务方面的国内外的研究机构、著名企业建立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建立战略合作机制,促进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多、快、好、省地向前发展。积极推动和联合有关后发地区和城市,以及一些国际性组织和企业,成立一个后发地区信息化国际联盟,促进信息、技术、市场、资金等要素的互通与共享,实现多方共赢局面。到2012年,信息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劳动人数比重达到3%,在全国排位在前20位以内;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 9%以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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