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国家级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8]24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信息产业局拟订的《重庆市国家级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国家级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工作意见
一、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部署,推进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对统筹城乡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2007年9月,原信息产业部、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批准我市成为全国首个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并与市政府签署了《关于共建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合作协议》,确立了建设国家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打造西部地区信息产业的重要增长极两大合作目标,将在重庆探索形成信息化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探索形成“集约式、开放型、低成本、人文化、可持续”信息化模式。
长期以来,与全国许多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一样,我市信息化推进战略着重围绕城市进行,主要包括电子政务、城市电子商务、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数字城市管理、旅游信息化和教育信息化。然而农村和农业信息化工作,特别是城乡信息化统筹工作,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城乡信息化战略规划统筹程度不够、城乡信息化人才配置严重失衡、缺乏可供借鉴的可持续运营模式、宏观管理体制与政策不到位等瓶颈问题,严重制约了区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发展。目前,我市信息化总指数仅居全国20位,农村与城市家庭每百户电话、计算机和电视机拥有量差距分别为2.3倍、160倍和1.96倍,交通及通信费用支出差距达5倍,城乡“数字鸿沟”现象明显。
因此,在重庆进行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夯实城乡信息化基础,探索消除城乡“数字鸿沟”的新路子,对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统筹城乡信息化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是结合重庆实际推进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