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
(渝办发〔2008〕22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4年以来,我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为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差、生态环境脆弱、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责任感
土地开发整理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是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重要内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导向,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工作重点,发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统筹协调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二、不断开拓创新,切实把握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重点
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优化和调整土地结构布局,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平台,整合各类资金和力量,开展国土整治试点。进一步加大农村废弃宅基地、工矿用地等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整理力度,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和集约化利用水平,为用好用活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流转等政策创造条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市域内异地占补平衡项目和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要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突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要向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和渝东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粮食主产区、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区、重大农业产业化基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倾斜,集中建成一批高产优质基本农田和现代农业果蔬及花卉、苗木、粮油基地,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