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08年下半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131号)
各烤烟生产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直烤烟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现场会议精神,圆满完成全区烟叶收购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烟叶收购工作
(一)严格执行收购政策,确保完成烟叶收购任务。
各县要严格按照全区56万担(其中出口备货6万担)烟叶计划进行收购。要落实责任制,加强收购合同管理,规范收购工作流程,严格按合同收购烟叶。不得无计划、无合同、违反合同规定、跨区域收购烟叶。合同内烟叶不拒收、不限收。各县烟叶丰收造成超计划的,由地区烟草专卖局在全区总计划不突破的前提下,调剂计划后方可收购。总量超过全区计划的,由地区烟草专卖局报省烟草专卖局批准后收购,并抵顶明年收购计划。在县范围内,因欠收造成合同余缺的,要提前做好摸底统计和造册登记,报地区烟草专卖局审批后调剂收购。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法纪意识和规范意识,认真贯彻执行《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收购纪律。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工商、质监、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烟叶收购流通秩序的监督检查。严禁违反国家标准和收购价格压级压价或提级提价收购烟叶,对违法交售、收购烟叶,扰乱烤烟收购秩序的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针对收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烟叶收购秩序稳定。
(二)坚持烤烟国家标准,确保等级质量稳定。
烟草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烤烟标准,指导烟农搞好分级扎把,坚持对样收购,做到公平、公正、准确验级,维护烟农的合法利益。要加强对烟叶收购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收购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政治素质。保持验级标准平稳,避免忽高忽低、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做到部位清、颜色清、等级清、纯度高,确保收购等级质量稳定。
要认真开展烟叶原收原调工作,按原收原调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要统一烟叶预检、收购、调拨等环节的技术和管理标准,实行流程化作业、制度化管理。要加强质量控制,树立质量控制观念和诚信经营理念,加强巡回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原收原调工作顺利开展。
(三)深化烟叶基层站(点)建设,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