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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调研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调研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8〕125号 2008年07月1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调研座谈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调研座谈会议纪要

  2008年7月6日,省长吴新雄率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副厅长郭家,省财政厅副厅长毛祖逊,省农业银行行长袁明男,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肖四如,省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江卫国,省人保财险公司总经理邓伟刚,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黄镇生等部门负责人,深入铜鼓县就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沿途先后实地察看了铜鼓县三都镇大槽村雨雪冰冻灾害后毛竹恢复生产现场、铜鼓县诚科造林有限公司、铜鼓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随后召开了调研座谈会,详细听取了铜鼓、德兴、安福、武宁等县(市)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与铜鼓县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并就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通过近四年的努力,我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这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好,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各项正确的政策措施,得益于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林农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全省各级林业部门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精心指导,精心操作,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功不可没。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认真总结近四年来的成功经验,不断将林改精神发扬光大,在前一阶段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项配套改革,扩大林改成果,给广大林农更多的实惠,促进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让林农得实惠这个林改的根本目标不动摇,通过配套改革,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林业发展的机制和体制创新,进一步加快林业和“绿色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林农收入,让广大林农得到更多的实惠。
  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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