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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规划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用地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规划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用地的通知
(铜署发〔2008〕41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意见》(教发〔2006〕17号)和《贵州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为加快幼儿师范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提高的需要。经行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反复研究论证,决定将位于铜仁市川硐镇铜仁地区教育园区的300亩土地,规划作为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建设用地。从即日起,对凡属规划为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审批一律停止办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规划区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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