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106线洪雅至仁寿段公路收费站点调整有关事宜的批复
(2008年8月26日 川交发[2008]26号)
眉山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106线洪雅至仁寿段收费公路站点调整的请示》(眉市交呈[2008]1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省道106线洪雅至仁寿段全长91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06号文批准纳入眉山市政府还贷收费项目,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管理。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发[2005]155号文批准,从2005年12月26日起正式收费。全线设狮子坎、象耳、新义、蒙子坳4个主线收费站及白马铺、七里村2个支线验票点。为规范公路收费站设置,根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7]65号)有关规定,同意对省道106线洪雅至仁寿段收费站点进行调整、撤并,即:保留狮子坎收费站(XZ08线17K+900)、调整设置卓家收费站(S106线508K+200),该2个主线收费站间距为56公里;撤除象耳、新义、蒙子坳3个主线收费站以及白马铺、七里村2个支线验票点。
二、省道106线洪雅至仁寿段车型分类按交通部JT/T489-2003标准执行。收费站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车型
标准
站名
| 一类车
| 二类车
| 三类车
| 四类车
| 五类车
|
狮子坎收费站
| 12
| 24
| 36
| 48
| 60
|
卓家收费站
| 11
| 22
| 33
| 44
|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