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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分解督办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分解督办的通知
(毕署通〔2008〕3号)


毕节市、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4月10日行署收到黔府办函〔2008〕16号,要求对《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行分解督办,根据行署秦如培专员的批示精神,行署督查室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请各单位按下列要求抓好落实:

  一、《若干意见》督办内容涉及我区产业政策、生态保护、国土资源、财政税收、文教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工作,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工作,为迎接毕节试验区20周年庆典作出贡献。

  二、责任目标一栏,对目标任务明确,已经量化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按要求完成;有的目标任务需要上级制定并出台政策法规的,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取得支持;有的需要连续几年才能完成的,要明确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逐步完成。

  三、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的原文随本通知翻印给大家。请各相关关部门在做好自己工作的同时,充分了解省直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动态,并在积极争取省直部门的计划下达、项目落实、资金到位等方面努力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充分利用好中央、省对毕节试验区进一步扶持和帮助的机会,促使毕节试验有更快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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