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第四届环境保护目标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的通报
(毕署通〔2008〕11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2003年以来,全区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关于环保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了第四届县(市)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区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确保我区“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行署决定对第四届县(市)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扎实实地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推进全区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再立新功。各县(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