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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鹿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鹿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冀政函〔2008〕9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石政呈〔2008〕41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鹿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现批复如下:

  一、鹿泉市是以发展信息产业、食品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城市。要加快市域范围内水泥产业的结构性调整和粉尘治理,突出抓好中心城区和石家庄西部山前生态新区等重点地区的建设。到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9.5%左右;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6.4平方公里。

  二、总体规划是鹿泉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要坚持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各类城乡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
  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你市和省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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