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碑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冀政函〔2008〕95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
你市保市政〔2007〕81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高碑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现批复如下:
一、高碑店市是以机械制造、新型建材、食品加工及商贸服务为主的城市。要完善以主城区为中心、白沟镇为副中心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到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7%左右;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36.8平方公里。
二、总体规划是高碑店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要坚持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各类城乡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