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成员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147号)
各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大连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将大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大连市农村安全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其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孙广田 副市长
副组长:
阎利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郎连和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
吕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连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兆坤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范茗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郭崇河 甘井子区副区长
李 军 旅顺口区副区长
滕人贵 金州区副区长
孙忠铁 瓦房店市副市长
刘 剑 普兰店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