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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能效公示。根据能耗审计结果,在政府网站和本地主流媒体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五)能耗监测。对部分高耗能重点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通过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分析能耗数据,实现对我市重点建筑能耗进行实时动态监测。

  (六)制度建设。制订我市建筑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管理办法、建筑能效公示办法;建立和完善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研究制定建筑能耗定额标准与用能系统运行标准,逐步建立超定额加价制度;研究探索市场化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2008年工作进度安排。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完成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民用建筑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根据《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要求进行能耗统计,按要求在网上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完成360栋大型建筑的能源审计;

  3.完成300栋建筑能耗动态实时监测系统和深圳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一期建设;

  4.完成排名20%之前的能耗较大的各类建筑能效公示;

  5.制订《深圳市大型公建能耗统计与审计办法》、《深圳建筑能效公示办法》、《深圳市大型公建能源审计操作规程》、《深圳市大型公建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操作规程》、《深圳市大型公建用能系统运行规程》等相关制度及实施操作规程。

  (二)“十一五”期间工作进度安排。

  1.建立我市大型公建基本信息并每年进行能耗统计;

  2.完成深圳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的建设;

  3.完成约900栋大型公建能源审计;

  4.完成600栋大型公建能耗实时动态监测系统建设;

  5.完成360栋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

  6.建立和完善大型公建节能监管体系的系列标准和制度。完成编制《大型公建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大型公建楼宇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技术导则》、《大型公建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大型公建能耗监测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和《大型公建监测系统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规程》等技术标准。

  五、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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