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土地网上交易系统。形成覆盖土地交易全过程的网上交易电子平台,将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采矿权出让全部纳入网上交易范围,实现信息发布、挂牌、客户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客户竞价、成交披露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3.完善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在使用产权交易鉴证电子比对系统的基础上,建设电子竞价系统,实现企业国有产权和部分公共资源的场内竞价交易,使竞买方通过网络实现实时竞价,为转让方、监督方、公证方等提供实时的网络监控平台。
4.完善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建立市、区网上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共享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协议商品展示库,使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供应商和评委可以在网上完成申报、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管等全过程,实现采购集中化、参与最大化、流程自动化和信息公开化。
(五)网上监督系统。实现对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实时监控、统一监管、指挥调度、绩效评估,促进科学决策,全面促进政府行政执行力的提升。
主要工作任务:1.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扩大电子监察覆盖范围,通过实时采集、数据比对、跟踪、催办、督办,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信访处理等政府主要行政办公业务,全面实现实时电子监察和督察督办。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在全市各区、各街道以及城市规划与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电力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维稳综治等行政工作领域的推广应用。
2.建立政府绩效评估系统。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对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以及队伍建设、创新能力、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将绩效评估与行政问责、改善管理、提高效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标杆导向、实时督查和纠偏改进作用。
3.建立网上议政和投诉处理系统。畅通党政机关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开展网上议政,方便和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三、实施重点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依法清理、审核行政事项(2009年6月前基本完成)。各区、市直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和申报。清理的范围既包括本区、本部门所行使的专门职权,也包括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共有职权和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项目,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清理过程中涉及机构设立、调整的,要报市、区编制部门审核(2009年1月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