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时信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京司发[2008]160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 批准成立“北京市时信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SHIXIN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1016室
负责人:杨又生
合伙人:杨又生 高虹 张伯康
二、批准北京市时信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时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810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