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政策界限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清理整顿的工作步骤
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由各市物价、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农业、纠风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分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20日前)。各市物价、财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本地的清理整顿方案,尽快全面启动清理整顿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20日前)。各市可以采取深入农户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我省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国家和省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把握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清理阶段(9月20日前)。各市物价、财政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规定的清理整顿原则和政策界限,研究提出清理的意见,上报省物价局、财政厅。
(四)巩固成果阶段(10月30日前)。省物价局、财政厅对各市上报的清理结果进行审核后,对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和调整的涉农价格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组织人员对各市的清理整顿情况及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四、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市物价、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组织好清理整顿工作。要重点研究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业用水、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教育以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公示制度。我省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已经公示到了行政村,在进一步抓好落实的基础上,还要督促涉农收费单位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同时要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当前除涉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外,还要公示支农惠农政策等内容,使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动态化管理,确保公示制度发挥作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栏等载体,采取政策公告、新闻发布、工作动态、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让政府工作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熟悉国家有关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法规政策,提高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