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学影像医师
操作设备、阅读(审阅)影像、书写报告、告知义务的履行等。
(4)麻醉医师
术前病人综合状况的评估,麻醉告知,麻醉记录、麻醉前后访视记录,麻醉操作等内容。
(5)病理医师
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病理切片及各种染色的基本原理及操作,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及正确书写各种诊断报告。
2、药学人员岗位训练的内容
药剂科发药、调剂,药品采购、入出库,药师查房训练等。
3、其他技术人员岗位训练的内容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各级各类技术人员如影像、检验、病理等技术人员的基本技能岗位训练等内容,切实加强培训和训练。
(四)加强沟通,融洽关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提高技术技能水平的同时,加强与病人的沟通技巧和能力训练,促进医患感情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活动安排
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08年8月)
1、省卫生厅制定下发《河北省医疗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活动方案》,对医务人员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2、各市和省直医疗单位要根据省卫生厅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医疗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营造“练基本功、比基本功、强基本功”的氛围。要及时将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方案和有关活动进展情况反馈省卫生厅医政处。
(二)训练阶段(2008年8~11月)
各市、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内容和有关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狠抓落实,确保医疗机构全员参与,训练内容突出,培训效果显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全员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训练,提高急诊急救能力和水平。
(三)竞赛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2月)
1、制定考核评价标准。省卫生厅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医务人员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活动考核评价标准,以此评价各市、各医疗机构开展医务人员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的效果。
2、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各市要定期开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基本技能训练的考核评价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医务人员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基本素质。
3、开展基本技能岗位竞赛活动。各市要在广泛学习、训练的基础上,采取闭卷考试、知识竞赛、病历展示、现场操作等形式,以医疗机构为单位组织医务人员基本技能岗位竞赛,检阅其基本技能岗位训练效果,并择优推荐排名前2位的二级医院参加全省基本技能岗位竞赛。省卫生厅将在各市、各单位广泛学习、训练和竞赛的基础上,开展对省直医疗单位、市辖三级医院和各市排位前2名的二级医院医务人员基本技能岗位竞赛,重点是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