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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大纲的通知

  五、学习内容、方式与途径
  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应根据项目学员不同专业及其特点、条件,确定各具特色的学习内容。主要内容有:
  (一)研读中医经典理论。项目学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老师指导下选定精读与泛读的古典医籍书目,制定读书计划,深入学习钻研、领悟和发掘古典文献精华,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省中医药继教办将为项目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以拓展项目学员的知识面,加深对古籍的理解,培育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努力提高中医理论水平。
  (二)强化中医临床实践。结合现有临床岗位,进行创造性临床实践,切实提高临床疗效。通过到国家级和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专科)进修,到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临诊、会诊或实践,提高解决本专科危急重症及疑难病症的临床能力;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研究疾病发病特点及其流行规律,提高综合解决各种复杂疾病的能力与水平。3年完成90份体现本学科疾病中医药诊疗全过程的医案或跟师临证医案。
  (三)名师指导,博采众长。省中医药继教办要成立本项目专家指导组,对项目学员进行全程指导,督促学习计划的实施。项目学员可采取多种形式接受名师指导,拜3名以上名师重点学习,研究、领悟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和临证精华,加以整理提高,以期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学术。
  六、项目周期
  自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为期三年。
  七、考核
  项目学员的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
  (一)平时考核。由项目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内容包括医德医风、理论水平、诊疗水平、临床疗效、社会评价等。平时考核要把临床实践考核作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培养前水平进行比较并做出评价。
  (二)年度考核。由省中医药继教办组织实施,在每个培养年度的最后1个月完成。考核工作依据项目学员个人的《培养申请书》内容,并结合培训大纲,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培养进度及读书、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等情况。年度考核合格方能进入下一年度的学习,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三)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实施,省中医药继教办具体组织结业考核中的中医经典理论考试、中医临床医案考评、策论考评、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考评;组织专家对结业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检查和验收;汇总结业考核结果并上报。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项目学员的结业考核成绩,确定结业人员名单。对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授予“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称号;对结业考核成绩优异者同时授予“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优秀学员”称号并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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