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档案局的要求,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在2010年第二季度完成。据此,我市该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2008年8月至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习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件,全面掌握工作程序、评估对象、评估项目、要求、方法,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
(一)2009年1月至12月,按照《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逐项落实各项评估指标。
(二)2010年1月至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的评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
(一)2010年3月至4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存在的不足进行弥补完善。
(二)2010年5月,领导小组对全市的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进行检查初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验证资料、汇报材料、申评报告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2010年6月,接受国家和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迎接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龙秋芳(市人民政府)
副组长:
张先宇(市人民政府)
陈盛德(市档案局)
成 员:
付昭祥(市发展改革委)
谢朝碧(市财政局)
江胜东(市农业局)
何 皋(市民政局)
赵 敏(市劳动保障局)
刘 燕(市档案局)
李用凯(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付国祥(盘县人民政府)
蒋云丽(水城县人民政府)
陆秀薇(钟山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档案局,负责本方案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陈盛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特区、区档案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坚持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评估工作。
(二)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要按《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明确的指标做好检查落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