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市场准入制度,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是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应当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任务,没有取得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业务;二是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单位应当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在我省两工地进行设备出租(安拆)业务,没有办理租赁(安拆)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企业不得在我省两工地出租(安拆)设备,施工单位不得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企业的设备;三是所有进入我省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在省建设厅办理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没用办理使用备案的不得在我省两工地投入使用;四是属国家、省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和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和使用;五是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指挥工、司索工、安拆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现场作业的建筑起重机械信号指挥工和司索工数量应符合规定要求。
四、认真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杜绝机械设备“带病”施工。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这4起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组织并督导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隐患排查,杜绝机械设备“带病”施工,确保建筑起重机械性能完好,安全运行;要创新监管方式,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为监管重点,从注重实体工程的安全监督,转变为监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落实上来,通过加大检查频次,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频发势头。
对这4起事故,当地政府、省建设厅按有关规定正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反馈到省建设厅材料装备处。
材料装备处电子信箱:cl@hebjs.gov.cn
附件:查处非法建筑施工行为和处罚情况月报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查处非法建筑施工行为和处罚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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