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顺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8〕8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顺电网建设领导和协调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顺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廷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 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 铭 安顺供电局局长
成 员:
程明芳 市经贸委主任
李全绥 市国土局局长
雷轩槐 市建设局局长
方 东 市交通局局长
尹东跃 市水利局局长
李廷坤 市林业局局长
张 明 市环保局局长
马俊峰 市规划局局长
肖 丽 市城管局局长
谢世平 市公路局局长
何秦红 市发改委副主任
冉太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 仪 安顺供电局副局长
宋兹楠 安顺供电局副总工程师
杨金福 西秀区政府副区长
杨 忠 平坝县政府副县长
吴国虹 普定县政府副县长
张一难 镇宁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张克品 关岭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吴亚松 紫云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高晓华 安顺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汪大兴 黄果树风景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直相关部门明确一名同志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领和协调安顺电网规划和建设相关事宜,负责听取办公室或市有关部门就地方经济发展对电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安顺供电局对安顺电网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情况汇报;明确保证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重点建设的电网项目;负责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规划选址、土地使用和征地、拆迁、建设区域内的其他设施迁改以及青苗补偿标准等问题;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电网建设和协调工作例会,遇重大问题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电网建设协调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各部门、各县区在电网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完成电网建设立项核准所需的林业、文物、大件运输、公路接口等相关协议,以及用地预审、环境评价、水土保持、规划选址等相关手续;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各种突出矛盾和纠纷,保证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电网建设的有关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