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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两基”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两基”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8〕118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两基”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遵义市“两基”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强力推进我市“两基”迎“国检”工作,确保我市“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根据全省“两基”迎“国检”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两基”迎“国检”工作会议要求,现将“两基”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发改委:

  1. 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

  2. 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3. 按照基本建设程度,审批或核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我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建设项目工程。

  4. 负责挂帮汇川区。

  二、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 承担“两基”攻坚领导小组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日常工作;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两基”迎国检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

  2. 负责“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推进工作,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检”要求。

  3. 负责中小学校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4. 负责素质教育的推进工作,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5. 会同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加大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力度;组织实施好教育建设项目工程;督促中小学消除D级危房。

  6. 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做好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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