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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6月至7月市县两级要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8月-9月)

  各县、区(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检查验收阶段的做法和经验,重点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和整改落实效果,以及今后工作打算。总结书面材料,于2009年8月25日前报送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市情况,于2009年9月15日前向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专项治理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要充分认识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切实加强领导,解决实际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分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系统抓好部署、自查和整改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各县、区(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精心部署实施,使专项治理真正取得实效。

  (三)农保资金已从民政部门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清理;仍在民政部门管理的,由民政部门负责清理,并于2008年9月底前清理结束,12月底前按规定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四)建立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由各县、区(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按月报送,重要情况可随时报告,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推广经验,通报情况,反映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附件:
  遵义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文庄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鞠 洪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晓科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成 员:
  熊 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经济师

  李学普  市财政局调研员

  何其毓  市审计局副局长

  雷鹏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 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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