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直属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汴政办〔2008〕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粮食局制定的《开封市粮食局直属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开封市粮食局直属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
改革指导意见
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22号)、《开封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意见》(汴粮〔2004〕39号)的意见和要求,为规范市粮食局直属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的改革,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分流富余人员、资产变现妥善安置下岗职工、调整企业布局、改革产权制度为重点,以确保稳定、保护职工利益为前提,以创新机制、减员增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全面实施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因企制宜地推进企业改革和管理体制创新,使长期处于“留守型”的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平稳退出市场或实行资产重组。
二、总体目标任务
到2009年底,基本实现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主体。市粮食局直属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重组为1-2个企业,所有人员全部进行身份置换。
三、程序和步骤
根据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市粮食局直属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改革在宣传发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的基础上分两个阶段进行:
1.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富余职工分流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工作。
2.2009年年底前,完成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结构布局调整工作,国有粮食非购销企业重组为1-2个股份制企业。
四、主要形式和实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