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经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涉外劳务广告、虚假劳务信息。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7月5日)。各有关部门协调部署,根据群众反映和有关信息,深入调查,摸清本辖区从事非法中介活动的机构数量、种类和经营状况,研究确定清理整顿的重点,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法,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6日-9月30日)。各有关部门全面收集和掌握信息,通过组织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自查,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组织检查并结合社会各界反映的情报信息,查处非法中介,对各类案件线索进行认真追查,核实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深入分析,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防范和打击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中介领域各种违法活动的水平,认真查找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严格各项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建立起符合我市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业务特点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处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商务部门负责查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查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外事侨务部门协助处理涉外案件,负责沟通与联络工作;公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超范围经营以及刊登虚假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广告的欺诈行为。
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切实将专项行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和相关处室具体承担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联系以及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对外公布举报、咨询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