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8〕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封市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开封市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
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活动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保证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52号),决定从2008年6月起,用半年的时间开展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要求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通过此次清理整顿,力争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经营秩序进行全面整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黄东山任组长,商务局副局长、市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办公室副主任刘新民、商务局副局长赵洪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程崇正、外侨办纪检组长郭茂林、公安局副局长宋江勇、工商局副局长刘永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市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侨办、公安局、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研究制订具体方案,组织落实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督办重大案件。
二、整顿内容和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从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整顿,重点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为名进行的欺诈、诈骗活动;
(二)未经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业务(包括中介机构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