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电煤保障应急管理的紧急通知
(遵府办发〔2008〕12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当前,全省电煤库存持续下降,各发电企业存煤不足7天用量,贵州电网统调机组因缺煤停机450万千瓦,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受到严重威胁,电力供应形势十分严峻,省人民政府已紧急启动了电煤应急管理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1日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对电煤保障实行应急状态管理,采取临时干预措施确保电煤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令,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电煤供应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大局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坚持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务必把当前煤炭生产和保障电煤供应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电煤供应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省、市政府下达的电煤供应指令性任务负总责。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令,确保政令畅通。
二、全面完成全年520万吨的电煤供应任务。从8月21日起到12月31日,全市电煤日均供应任务为18680吨/天。其中,遵义县4250 吨/天、桐梓县2900吨/天、仁怀市3850吨/天、绥阳县930吨/天、习水县6750吨/天,电煤供应量以折算成发热量为5000大卡/kg的供应量为准。各县、区(市)及有关部门要努力克服困难,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抓好煤炭生产;要将电煤任务逐日、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到煤矿,采取非常手段和临时干预措施,确保完成电煤任务。
三、执行“煤电挂钩”方案。市人民政府决定从8月下旬起,执行“煤电挂钩”方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电力供应侧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46号)和《市人民政府电煤保障实施方案(试行)》(遵府发[2005]7号)精神,电煤供应实行按旬调度、按旬考核、煤电挂钩。考核采取分类原则进行:一是对有电煤供应任务的县、区(市),按当旬电煤供应完成比例确定下旬网供电量,否则在电力紧张状况下按电煤完成比例相应扣减网供电量。二是对非重点产煤县、区(市),按市煤炭局提供的整合、技改、新建煤矿建设进度确定网供电量。三是对红花岗区、汇川区、桐梓县、遵义县考核其辖区内火车站台煤炭的封关情况,按遵义车务段提供的煤炭外运量确定其网供电量。市经贸委要会同遵义供电局制订各县、区(市)限电企业名单和序位表。遵义供电局要搞好电网调度,严格执行限电措施;市经贸委要加强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