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小水池建设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 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一)农村沼气建设(80分)
1.完成市下达计划任务计30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2.本级财政配套相应工作经费计10分。
3.搞好“三沼”综合利用和后续服务工作计10分。
4.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建池物资质量,安全措施到位计10分。
5.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标准特别是“贵州多功能高效A、B型沼气池施工图纸”标准计10分。
6.按时报送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有关资料,及时组织自查验收计10分。
(二)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20分)
1.完成任务(10分)。完成市下达任务计满分,完不成计划任务按比例扣分。小水池数量出现负误差的,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小水池有标志和编号,图表与实地相符合,并建立管护措施。
2.资金管理(5分)。按要求县级财政配足工作经费,资金到位及时,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无截留、挪用等违纪行为,及时兑现工程补助资金,有资金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计满分。县级财政不按要求配足工作经费,有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况扣分。
3.工程质量(5分)。按《贵州省基本农田建设规程(修订)》和《遵义市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项目验收办法》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分工程点量化评分,再按所抽查工程点加全平均得出各县、区(市)工程质量得分。
二、考核评比办法
1.各县、区(市)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县级验收,县级抽验100%。并于4月底向市提交申请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工作总结和相关检查资料,由市农办牵头组织检查验收组验收。市级抽验不低于30%,检查验收按《贵州省基本农田建设规程(修订)》和《遵义市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项目验收办法》文件规定标准逐项进行评分。对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工程资金管理不严,造成违纪违规现象的县、区(市),取消该项工作当年评奖资格。
2.农村沼气建设考核评比由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按检查验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出等次,报市政府审核。考核评比的前三名报市政府审核后予以表彰。
遵义市2008年气象服务和农资服务
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 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60分)
(一)气象服务(30)
1.人工影响天气(20分)
(1)落实文件(2分)。及时贯彻落实《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08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08年人影工作计划,及时上报;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计2分。
(2)经费保障(5分)。人工增雨防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到位计5分。每少10%扣0.5分。
(3)炮点建设(8分)。制定标准化炮点建设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计8分。其中:制定标准化炮点建设方案,按时上报计1分,完成硬件建设计4分,完成软件建设计2分,未完成不计分(赤水市按照要求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作业计4分);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火箭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流程计1分。
(4)安全生产(5分)。县级政府与有关乡镇政府签订人影安全责任书计5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计分;发生重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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