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8年度农业农村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和各单项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8年度农业农村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和各单项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8〕128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2008年度农业农村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和各个单项考核评比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遵义市2008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

  为全面完成今年农业农村工作任务目标,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扎实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1000分)

  (一)完成农业“四增”考核指标计120分。

  (二)完成农业产业化经营(六个一百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计120分。

  (三)完成畜牧渔业工作各项指标任务计100分。

  (四)完成扶贫开发任务计80分。

  (五)完成农业技术推广任务、农业标准化和农民技术培训任务计120分。

  (六)完成林业绿化工作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计80分。

  (七)完成农业综合开发任务计60分。

  (八)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机化工作任务计80分。

  (九)完成沼气池建设和小水池建设任务计100分。

  (十)完成气象服务和农资服务任务计60分。

  (十一)完成阶段性农业生产和创新工作任务计80分。

  二、考核办法

  (一)综合考核各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以统计部门统计年报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未纳入统计年报的数据,以市直相关部门统计认定的数据为准。

  (二)共性加分:本级财政农业投入(人头经费除外)增长5个百分点以下的不计分,增长6-10个百分点的每个百分点加1分,增长11个百分点以上的超过部分每个百分点加2分,加分不超过20分,考核以市财政局提供的依据为准。

  (三)个性平衡:一是对 “六个一百”工程的考核,根据各县、区(市)优势产业的不同,按产业计算分值、总分不变;二是没有农业综合开发任务的汇川区本项分值分别按全市该项考核的平均分计入考核总分。

  (四)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工作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待次年初各单项考核数据确定后,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逐项进行审核汇总,综合评分,排列名次上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表彰奖励。

  三、奖励办法

  (一)单项奖。对获得农业“四增”、农业产业化经营、畜牧水产、阶段性农业生产、扶贫开发(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培训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沼气池建设工作一、二、三名的县、区(市),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对获得农业科技推广、小水池建设、林业绿化、农业机械化、扶贫开发(非重点县)、气象服务和农资服务工作一、二、三名的县、区(市),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0.5万元。

  (二)综合奖。综合奖按照本办法考核分值,结合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补充考核意见分值从高到低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完成任务奖若干名,分别各奖励8万元、6万元、5万元和4万元。同时对获得一等奖的县、区(市)党委书记、县、区(市)长和分管副书记、副县、区(市)长每人各奖励0.5万元,二等奖的每人各奖励0.3万元,三等奖的每人各奖励0.2万元,完成任务奖的每人各奖励0.1万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