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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发〔2008〕22号)


遵义县、桐梓县、汇川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遵义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黔危改发[2008]1号)要求,我市决定在遵义县、桐梓县、汇川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为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政策,强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对贵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严格按照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推进原则,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将试点工作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努力打造农村危房改造亮点工程,为全市乃至全省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目标任务

  在2008年11月30日前,按照“四在农家”建设标准和“黔北民居”建设风格,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市1200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其中:一级危房户660户,地质灾害危及点搬迁户300户,二、三级危房户240户。

  三、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晓光  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副组长:
  张 黔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梓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曾永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戴贵兵  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王华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中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高波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锋  市监察局局长

  翁永厚  市审计局局长

  程开志  市民政局局长

  刘兴万  市财政局局长

  王平江  市建设局局长

  罗绍怀  市农业局局长

  胡学华  市交通局局长

  张 立  市水利局局长

  向守都  市林业局局长

  王启宏  市广电局局长

  郑健勇  市民宗局局长

  王朝擎  市卫生局局长

  骆明军  市教育局局长

  黄运华  市残联理事长

  毕 强  遵义供电局局长

  贺 凯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正忠  市国土局副局长

  万 林  市农办副主任

  王晓东  汇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光强  遵义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 忠  桐梓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民政局,程开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试点县(区)政府相应成立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

  (一)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职责

  一是负责按照“多予不取”原则,拟定下发文件,对试点范围和对象申请及审批程序、建筑面积、补助标准、宅基地审批、规划设计、减免税费、项目整合等作出具体规定,指导试点县(区)政府制定可操作的试点实施方案;

  二是负责监督市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县(区)政府整合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在项目安排上尽可能向试点县(区)倾斜;

  三是负责组织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和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四是负责组织市对试点县(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验收工作;

  五是负责组织省对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验收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

  六是负责完成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试点县(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职责

  一是负责搭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调整财政资金使用结构,筹集试点资金;

  二是负责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按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三是负责整合上级发改部门“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水利部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部门“村庄整治项目”、农业部门“沼气池建设项目”、广电部门“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残联“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和“黔北民居”建设、“四在农家”创建等相关资源;

  四是负责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减免有关规费、集团帮扶等多种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按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验收;

  五是负责完成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任务分配

  (一)遵义县:试点任务350户。其中:一级危房低保户30户;一级危房困难户40户;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地质灾害危及点搬迁户80户;二、三级危房修复总数不少于150户(其中五保户不少于30户)。

  (二)桐梓县:试点任务470户。其中:一级危房五保户40户;一级危房低保户100户;一级危房困难户100户;一级危房一般户100户;地质灾害危及搬迁户80户;二、三级危房修复总数不少于50户(其中五保户不少于10户)。

  (三)汇川区:试点任务380户。其中:一级危房五保户20户;一级危房低保户70户;一级危房困难户60户;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地质灾害危及搬迁户140户;二、三级危房修复总数不少于40户(其中五保户不少于10户)。

  六、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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