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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少数民族地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积极引进境外资金和民营资本,借助外力发展水电能源、矿产开发、农副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实施人才“走出去”战略,发展外向型劳务经济;建立健全人才回流机制,为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改善投资服务环境,推动企业跨区域合作。

  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引入市场运作机制,进一步放宽特许经营领域,平等对待内、外投资者。通过竞争拍卖的方式出让公路收费、线路经营权,试行垃圾处理、城镇供水等收费权出让,实现价值最大化。严格实行土地一级市场由政府控制,切实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实行经营性项目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招标、拍卖出让,以多种土地出让方式盘活房地产市场。全方位推进矿产资源的开采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规范“四荒”资源的开发利用政策,引导鼓励干部职工与农户联合开发。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村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十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区域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好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的衔接以及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尤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力布局等领域的规划相互之间要搞好衔接,确保各类规划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进一步发挥规划的调控和导向作用,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有效节约资源和利用资源,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利益导向。对特定产业或行业的发展,要通过编制产业行业规划来落实;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要通过编制重点项目规划来确保完成。同时认真编制和实施年度计划,落实好规划期分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按照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听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制度,建立决策责任制度,实行“谁决策,谁负责”的决策机制。

  (二)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检查法律、法规,尤其是“一法两规定”、“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的贯彻执行,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明确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尊重和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支持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优先安排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和扶持。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发资源和进行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利益,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照顾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上级国家机关所作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应当充分考虑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机关批准,变通执行和停止执行。

  (三)切实加大投资、财政、金融和税收的支持力度

  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统筹申报中央、省项目投资时,应当对少数民族地区予以倾斜照顾,其中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对于中央、省级安排的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民族地方承担配套资金的,适当降低配套资金比例或争取免除民族地方配套资金;市级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应当考虑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给予倾斜。

  市级财政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其他转移支付方式,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落实到县,保证民族自治地方党政机关正常运转、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以及各项社会事业正常经费支出。市级在民族自治地方按规定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水资源费、森林恢复费等,应当优先安排给民族自治地方投入使用。市直有关部门各种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民族地区实行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生产,在投资、金融、税收和财政政策方面给予照顾。鼓励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设立地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组织;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市级财政安排的种类贷款贴息和金融部门发放的小额扶贫贷款,要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市级在制定财政、税收配套政策时,应考虑民族地区利益,给民族地区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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