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12333建设和加强咨询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苏劳社信[2008]4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是金保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的有效载体和手段。我市按照省厅全省统一建设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要求,于2007年2月28日开通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至4月底,呼入总量已达到519393个,通过电话平台为群众解答劳动保障政策,查询个人劳动保障记录,受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提供自动语音等服务,方便了群众,也逐步提升了12333的知名度。除市级12333外,太仓、昆山二市目前也已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常熟、张家港正在积极筹建之中。根据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意见和2008年信息化工作要点,为推进全市12333建设和加强咨询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统一的12333号码为标识,综合利用现代通信、信息技术和金保工程已有建设成果,到2008年底各市建成统一规范、联动响应的12333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和业务信息等电话咨询和服务,提高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二、建设要求
1.按照省厅统一建设的要求,各市通过租用电信服务的方式,建设各市12333分中心,接入苏州市12333系统,联入全省12333平台。
2.各市12333分中心的座席规模,一般配置5-6席。根据服务对象数量等情况,适当增加座席规模,保证接通率>60%。各市确定座席数量后,报我局备案。
3.各市明确相应的建设和管理机构,通过内部调剂和向有关部门申请编制或者编外人员,配备相应的咨询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咨询员的条件要符合省厅《关于加快全省12333咨询服务队伍建设的通知》(苏劳社信息〔2006〕11号)的规定,尽可能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招聘时通过测试普通话水平、计算机使用能力和打字速度、逻辑思维能力等内容进行选拔。各市确定上岗的咨询员、管理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后,将名单报我局备案。
4.各市组织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业务骨干,对拟任咨询员进行不少于1个月时间的集中培训。培训时应按照业务专题编写讲义,培训结束时应进行考试和考核,对不能掌握基本劳动保障政策和业务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咨询服务工作。咨询员上岗前,应当安排咨询员在就业管理服务、社会保险经办、信访接待等窗口服务单位实习,实习时间2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