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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秋季学生集体用餐专项检查的通知


  3)督促订购学生盒饭的学校,在开学前查验学生盒饭生产单位资质证明,做好学生盒饭暂存与加热设施等各项准备工作。

  (2)对学生盒饭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进行培训及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内容包括:

  1)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和卫生管理台帐制度;

  2)督促企业在供餐前进行自查,做好供餐的各项准备工作。

  2、职责分工

  (1)各分局负责对学校食堂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自查督促工作。培训和自查面要达到95%以上;

  (2)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学生盒饭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面要达到100%;

  (3)各分局于8月30日前,按《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汇总表第一阶段》(见附件3)的要求上报第一阶段情况汇总和书面小结。

  (二)全面监督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12日)

  1、工作内容

  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及学生盒饭生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对上年度被评为A级的学校食堂进行抽查及复评。

  2、工作要求

  (1)对学生盒饭生产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评为A、B级的学校食堂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

  (2)检查中应对食品原料(蔬菜、肉品等)、加工环节(餐具、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容器及工用具)及盒饭进行采样检验。

  3、职责分工

  (1)各分局结合《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规范》和《2008年第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检计划》要求,负责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和学生盒饭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

  (2)各分局于9月12日前上报监督检查阶段情况汇总(见附件4)、《学生集体供餐违法单位一览表》(见附件6)、《2007学年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等级初始评定名单》(见附件7)和阶段工作小结。

  (3)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根据《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规范》要求,负责对学生盒饭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并按《学生盒饭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汇总表》(见附件5)要求进行汇总。

  (三)跟踪复查阶段(9月15日-9月26日)

  1、工作内容

  (1)对第二阶段检查中发现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追踪复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第二阶段中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再次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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