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秋季学生集体用餐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安〔2008〕552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保障秋季开学期间本市学生集体用餐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生集体用餐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控制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为工作目标,结合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等级评定工作,通过组织学生集体用餐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培训,采取学校食堂自查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等措施,督促学生集体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学生集体用餐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从2008年8月27日至9月26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8月27日-8月30日,为培训和自查阶段;
8月31日-9月12日,为全面检查阶段;
9月15日-9月26日,为追踪复查阶段。
三、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盒饭生产单位。
四、检查安排
(一)培训和自查阶段(8月27日一8月30日)
1、工作内容
(1)对学生盒饭生产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发放并讲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见附件1)和《食物中毒预防指南》等宣传资料。并要求学校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和张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
(2)督促各学校食堂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见附件2)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于8月30日上报各分局。
2、工作要求
(1)对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食堂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进行培训及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内容包括:
1)督促学校落实主管校长负责制、食品卫生管理员和卫生管理台帐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督促学校在开学前对食堂卫生进行自查,做好供餐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