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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


  (三)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较大挑战。我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统一规划和目标引导,缺乏地方立法推广保障措施,发展速度慢,不利于提高推广普及率和强化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二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尤其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产业发展初始阶段,迫切需要政府予以扶持,才能培育市场和形成产业;三是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有待加强。

  二、政府引导,明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四)总体要求。坚持扩张总量、优化结构、多能互补、保护环境、开发与应用并重的方针,以立法推广和强制实施为保障,以机制创新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产业扶持和市场培育为支撑,推动我市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产业发展,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比例,为发展绿色经济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把握重点,突出优势,率先在全国走出一条发展太阳能产业及其普及应用的新路子,把太阳能产业培育成为新的优势产业,把昆明打造成为国内太阳能应用示范城市及中国光伏、光热特色产业基地。

  (五)基本原则。坚持“四个结合”原则,即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市场牵引力和政府支持力的有机结合;示范先行与推广普及相结合原则,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基础条件好、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的区域先行先试,提高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普及应用能力和水平;内联外引与技术领先相结合原则,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通过自主创新,在关键制造技术和生产领域勇于突破,抢占技术和市场高地;优化布局与产业集群发展相结合原则,加强引导,合理布局,倾斜扶持,集中发展,培育产业集群,合成优势。

  (六)工作目标。近期目标突出“十一五”,远期目标衔接“十二五”。

  --太阳能。以“突出资源、抢占高地、扶持重点、普及应用”为目标,大力提高光热光伏普及率和推广应用水平。到2010年居民太阳能光热利用普及率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达50%、示范先行区普及率达70%;城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占新建建筑比例达90%;城镇普及率达60%,农村普及率达到20%,保有量达3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规模达5兆瓦。到2015年城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占新建建筑比例达95%;城镇普及率达70%,农村普及率达到35%,保有量达6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规模达百兆瓦以上。同时,加快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研究,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综合利用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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