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商品交易市场中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工商〔2008〕55号)
各直属局、分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遍布我市城乡的各种业态、各种形式的市场在苏州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引导生产、指导消费者、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生产与消费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局、省局有关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家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和苏州局党组提出的建设“四型工商”的要求,以推进“诚信市场”为核心,以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为抓手,认真研究和探索市场监管方式、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营造一个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市场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局、省局的布置和要求,在全市城乡各类市场全面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2008年,全市乡镇以上市场必须全部建立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其它市场要求在2009年完成。用2年时间,在我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全面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一个完善的主体诚信自律、监管职能到位、交易规范有序、设施配套完善并具有鲜明特色的市场监管体系。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苏州局决定成立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柯
成 员:蒋献忠、浦连德、施国平、王义发、张树杰、杨卫国、陶令敏、顾 洪、刘 峥、张志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献忠同志兼任。
各直属局、分局要相应成立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领导机构,完善组织网络,健全工作制度,对辖区内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评比。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