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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

  (八)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扎实
  切实加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引导和鼓励师范类毕业生去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就业的措施扎实有力,政策明确。
  (九)改革教师培训模式
  要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的创新。尤其以教师培训为主要特色的高校,要根据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和培训内容的改革,科学设计教育理论与案例教育相结合的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努力开发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系列专题课程资源,积极探索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有效性的形式和内容,积极推进利用现代远程网络手段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切实加强教育实践培训,切实加强培训条件建设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切实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培训需求的调查与培训理论研究,切实加强与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形成较为完善的教师培训网络,充分发挥在全省教师培训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省级教师教育基地资助建设经费及资助建设项目
  至2010年,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共投入7200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资助3600万元,分年度下拨;有关高校应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省财政专项资助以在校师范生规模与基地类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校师范生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每个资助200万元,3000至5000人的每个资助150万元,3000人以下的每个资助75万元;重点基地每个资助350万元,一般基地每个资助150万元。
  省财政专项资助经费主要以二级建设项目为载体的形式进行下拨。省财政专项经费资助的二级项目主要为教师教育课程与教材建设、CAI课件建设、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建设、师范类专业实验室建设、图书资料建设、网络服务中心镜像网站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师范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师专业发展模式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组织师范生开展实习支教等项目的建设。
  省级重点教师教育基地除资助上述二级项目建设外,还将资助重点教师教育基地的基础教育教材库建设、网络服务中心网站建设、网络课程库建设、信息化教学案例建设、双向互动式教师培训专业教室建设,以及教育类硕士点建设、高层次国际合作与交流、教师教育重大课题研究和重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二级项目建设。
  各基地根据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明确重点建设的二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的建设目标。为防止重复建设,目前省财政已资助的二级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资助。省对二级项目的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现同类项目的省级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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