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加强效能建设,争创“标兵窗口”活动的意见
(苏工商〔2008〕44号 2008年5月18日)
各直属局、分局:
近几年来,我市工商系统围绕实现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地方政府“三满意”的总体目标,开展了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标兵”的达标活动,连续取得和始终保持了“红旗窗口”的光荣称号,出现了全面争优,勇争一流的可喜局面。为深入推进服务型工商建设,更好地服务“两个率先”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登记注册窗口效能,按照作风效能建设和服务型、监管型、法治型、创新型“四型”工商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决定开展以争创“标兵窗口”为核心的新一轮窗口效能建设活动,从而构建三级登记窗口的优质服务平台,使登记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依法、规范、高效、廉洁”为服务宗旨,在“完善、提高、创新”三个方面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登记职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供良好的准入环境,努力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市工商系统,在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标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更高层面,以更好的服务,更高的要求,更快的效率上求创新、求突破。真正把登记窗口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服务品牌,树立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崭新形象。
三、工作步骤
1. 动员发动阶段
登记注册窗口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联系企业和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创建工作,认真搞好动员教育,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的意义,切实提高全体登记注册干部的思想认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
2. 对照落实阶段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登记注册干部学习苏州市工商系统创建“标兵窗口”达标条件,进行对照落实、自查整改,处理好作风建设与业务建设并举的关系,进一步健全登记督查考核机制,适时组织对注册窗口进行明查暗访,广泛征求和吸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设,了解和掌握窗口争创活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