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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和谐发展

  1.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以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的涉药人员参加的学习、交流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强化从业人员质量意识,提高行业自我管理和诚信自律的能力。

  2.建立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档案,建立健全涉药单位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信用分类评价与管理制度、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实行不良行为记录、警示、公示制度。

  3.建立并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加强信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切实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诚信意识,引导并推动全市医药市场信用体系健康和谐发展,促进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建设。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两网”建设的有利氛围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两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张旗鼓、形式多样地开展药品法律法规、药品安全常识、假劣药品识别等宣传活动。以进农村、进农户为重点,提高农民对“两网”的认知度,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农民、药品经营单位和农村医疗机构积极主动参与“两网”建设。

  2.宣传工作要做到“四个一”,即每个乡镇卫生院、药店有1个宣传栏(黑板报)、每个行政村有1幅永久性标语、每个“新农合”医疗点有1块宣传牌、编印1本宣传手册,努力使“两网”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家喻户晓,为“两网”建设营造广泛支持、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切实担负起保障农村药品安全的责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解决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顺利开展。要大力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形成政府重视、部门协调、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部门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完善农村药品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区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定期巡检;要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管信息通报制、稽查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对农村药品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要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准确性和覆盖面,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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