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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现场调研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现场调研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8〕123号 2008年7月1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现场调研座谈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现场调研座谈会议纪要

  2008年7月5日,省长吴新雄在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常委副省长陈达恒的陪同下,率省政府副秘书长朱希,省发改委主任姚木根,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省交通厅党委书记程受锭,省环保局局长邓兴明,省山江湖办主任王晓鸿,省公安厅副厅长罗永银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方面专家,乘船深入鄱阳湖湖区,围绕建设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进行调研。沿途先后察看了新建县采砂船集中停靠点、赣西联圩、廿四联圩、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大湖池湿地、鄱阳湖生态水利枢纽工程拟选坝址和蛤蟆石砂石过驳点,同时召开了现场调研座谈会,详细听取了林业、水利等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关于鄱阳湖湿地保护和鄱阳湖生态水利枢纽建设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水利枢纽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保护好鄱阳湖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好江西人民的“母亲湖”,使鄱阳湖永远保持“一湖清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做好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充分认识保护好鄱阳湖水资源和水环境对我省乃至长江中下游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的极端重要作用,客观评价实施鄱阳湖生态水利枢纽工程的利与弊,科学分析和界定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系统考虑建设生态水利工程与保护湿地的关系。
  会议指出,鄱阳湖生态水利枢纽工程是我省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建设好这个工程是坚持生态立省、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大战略举措,有利于保护全省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有利于巩固我省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的地位,有利于保护与修复鄱阳湖及赣、抚、信、饶、修五大水系的生态功能,有利于保护湖区湿地、保护候鸟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利于促进我省航运和水利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防汛抗旱能力,有利于控制湖区及五河尾闾地区血吸虫病的滋生和蔓延,有利于调节补给长江下游淡水资源,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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