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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对口支援小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对口支援小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赣府发〔2008〕11号 2008年7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支援灾区共建家园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对口支援小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做好当前对口支援小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口支援小金县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部署,按照苏荣书记、吴新雄省长在四川省小金县签订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框架协议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我省对口支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在与四川省对口支援办公室和小金县政府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7月22日,受吴省长的委托,省委常委、副省长陈达恒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当前亟需推进的几项主要工作和具体问题。现就做好当前对口支援小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务必把握的几项原则
  (一)必须坚决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让中央满意、灾区人民满意、江西人民满意。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优先解决与灾区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问题,优先恢复居民的住房和供水设施,优先恢复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公益性设施,优先启动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关键性基础设施项目。
  (三)必须明确我省对口支援是援建而不是包建,必须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开展援建工作。
  (四)凡是当地能建设的项目,尽可能让当地政府组织建设,我省核定援建项目资金额度后,按程序逐项核定和拨付资金,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指导,加强督促和管理。
  (五)所有援建工程必须科学规划、设计,确保安全、优质、实用;必须认真合理地确定投资概算,控制好成本费用,控制好资金总额,不能一哄而上,形成半拉子工程;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先保灾民生活再考虑其他工程的原则安排项目建设顺序。
  二、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切实把好工程质量与安全关。现场指挥部要组织土木工程、城市市政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对灾区房屋特别是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开展灾害勘查评估。对可以继续使用的房屋和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加固。灾后恢复重建要在规划的指导下,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提高建筑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抗震设防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组织设计和施工,对可以继续使用的老旧房屋按照抗震技术要求进行加固,提高房屋的抗震设防能力。二要强化对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涉及公共健康与安全的设施,要实行严格标准,对混凝土结构的延性构造提出强制性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三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严格组织施工,从材料的招投标、生产、验收等各个环节杜绝劣质材料进入工地,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可靠。要建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每个环节的工程质量都有专业人员监管,相关责任人要对建筑质量与安全承担终身责任。省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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