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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06年-2007年省公共建设(渔港部分)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06年-2007年省公共建设(渔港部分)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海渔计〔2008〕75号)


各有关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为全面系统了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2006年、2007年省公共建设(渔港部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2007年省公共建设(渔港部分)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列入2006年渔港水毁修复工程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的建设项目(浙海渔计〔2006〕145号)。

  2、列入2007年渔港水毁修复工程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的建设项目(浙海渔计〔2007〕175号)。

  具体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按上报的建设内容相符合。

  2、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3、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

  三、组织方式

  1、全面自查。项目单位要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各项目单位自查报告,由县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08年9月31日前将文字和电子文档报省局计财处许友仁农民信箱。

  2、重点抽查。省局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各项目主管局、项目承建单位要高度重视2006年-2007年省公共建设(渔港部分)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检查质量。

  附件:1、2006年渔港水毁工程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表

  2、2007年渔港水毁修复工程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表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1:
  2006年渔港水毁工程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金 额

苍南槽渔港 

渔港护岸工程修复

70

玉环坎门渔港

坎门渔港防浪堤工程修复

65

瑞安东山埠渔港

渔港护岸、渔政码头修复

30

苍南县石坪渔港

渔业码头、护岸修复

30

苍南县大渔渔港

渔港水毁工程紧急修复

20

洞头县大门头

(美岙)渔港

渔港护岸工程修复

30

嵊泗绿华渔港

渔港护岸工程修复

25

苍南霞关渔港

渔港护岸工程修复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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