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近期我省出现了多次强降雨天气,给局部地区造成较严重的灾害损失。经抽查,大部分县级防指办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掌握当地的水雨情和工情,当发生超临界雨量降雨时,能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发出预警信息,保障了乡镇、村及时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转移,避免了人员伤亡。但也发现部分县级防指办值班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水雨情,预警工作不落实,乡镇、村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体系落实存在较多问题。有的责任人变动未及时调整,有的还未建立进村到户的预警网络,甚至有的至今未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局部地区的强降雨防范工作,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前,我省仍处于汛期,过程性降雨多,局地暴雨频繁,各级防指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根据气象预报和降雨情况,认真做好防御部署,加强防汛值班,特别是安排好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各市、县(市、区)、乡镇防指和防指办领导及有关防汛责任人的手机在汛期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当预报有强降雨时,乡镇(街道)有关责任人要在乡镇(街道)当地坚守岗位,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对值班不到位、预警不及时、预案不落实、应急处置不力的,要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工作。按照《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规定,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防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各市防指要对所辖县(市、区)防汛值班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防汛值班不到位、预警不及时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省防指办。同时,要加强防汛设施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安全。要根据气象预报和实时降雨情况,按规定及时启动预案,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和预警员及时上岗到位,做好巡查、预警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预警,特别要加强乡镇(街道)预警工作,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做到“不漏一处,不存死角”。要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对至今未完成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和落实的乡镇,逐一检查,加快编制,限期落实。